| 论坛暂停使用,正在反三俗ING...
为了配合我们永远伟大、永远光荣、永远正确的中国共产党打击网上色情的重要部署,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三号令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:
电子公告服务,指在互联网上以电子布告牌、电子白板、电子论坛、网络聊天室、留言板、BBS、博客等交互形式为上网
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。 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, 应当向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(即当地 的省通信管理局)
或者信息产业部申请办理专项备案(即BBS备案)。
用户的BBS中不能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:
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
坏社会稳定的;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请用户即刻对自己的所有网站进行全面清查,并主动关停以下类型的网站:
1、没有经过BBS专项备案的论坛及其它电子公告板网站,包括论坛、留言板、文章评论等。
2、虽有BBS专项备案但无法做到全天候监管的论坛。
3、废弃的或者长时间没有进行管理的网站.
4、网站内容没有经过站长人工筛选的小说和图片网站,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采集工具添加内容的网站。
注:如果发现有开展电子公告服务但未进行专项备案,主机有权关闭网站WEB访问和FTP服务。 |